青岛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决算,监督预算执行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