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对预算的审查监督,规范预算、决算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推动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保障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