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