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应当坚持扶持、引导、培育和繁荣体育市场的方针,实行行政管理与经营活动相分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