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事业单位根据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