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第四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二十二条有效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事业单位根据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