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第三章 会计监督第十七条有效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还应当提供相应的电子数据。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0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