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六章 博物馆与馆藏文物第四十条有效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文物库房和保护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未达到国家规范标准的,本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限期达到规范标准。文物收藏单位的安全防护和消防基础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及时整改,并不得陈列、展示文物。对馆藏一级文物和其他易损毁的珍贵文物,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0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