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涉台文物的保护第二十七条有效涉台文物保护应当贯彻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分级负责、加强管理的原则,发挥涉台文物在联络海峡两岸同胞民族感情、加强海峡两岸文化交流、促进海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的作用。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