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渔业、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拒不处理或者拖延处理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