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水产品质量第三十条有效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水产苗种。水产苗种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6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