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四条有效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公园、游园等绿地。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6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