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中医药传统知识的保护,加快抢救发掘中医药古籍文献、民间技术及秘方验方、中药鉴定和炮制等技术,对中医药文化古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其他有价值的历史遗存进行保护、修缮、利用。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