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利用率低的码头进行整合,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自用码头向社会开放经营,提高港口岸线利用效率。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