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账,依法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产生时间、流向、贮存和处置等情况。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