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人才服务与保障第五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人才津贴、科研补助、贷款贴息、人才奖励等多种方式,对重点人才工程给予支持。省新旧动能转换等基金应当积极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金融产品,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金融服务。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