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修改鼓励单位和个人主动开展赈灾捐赠、扶贫、助残、救孤、济困以及助老、助学、助医等慈善公益活动,对空巢老人、失独家庭、残疾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社会群体提供帮助。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