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应当坚持普遍保护、限制利用、严格监管,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培育公民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