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有效各类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应当进入村庄统一规划的养殖小区或者建在村民委员会指定的区域,不得建在居民生活区内。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