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使用、检验和维护第二十六条有效施工单位对进出工程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记录。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