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恒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加强景区内的治安管理,保障景区资源和财产的安全,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