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恒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防火组织,完善防火设施,做好建筑防火和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