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水土保持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裂、沉陷;因采矿造成地面塌陷、植被破坏的,责任人应当限期治理,恢复水土保持功能。在采煤沉陷区,禁止修建谷坊、淤地坝等水土保持工程。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