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纳西族聚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级对表彰奖励事项的有关规定对开展纳西族东巴文化抢救、保护、传承、推广活动成绩显著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