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测绘资质实行分级审查审批制度。测绘资质审查、测绘资质证书发放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由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