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外国企业从事服务贸易经营活动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有效本规定适用于外国企业在本经济特区内从事服务贸易经营活动的登记及相关管理活动。本规定所称外国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营利性组织。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