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湖区保护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生态教育,普及湖泊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湖泊保护意识。

鼓励和支持专家、志愿者以及社会公益组织等依法参与湖区保护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