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鼓励城乡居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宿迁文明二十条》《人情新风宿九条》等文明公约,争做文明有礼宿迁人。

地方法规 · 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