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