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及其相关活动。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