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有效本条例所称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是指通过自然与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净化等方式,控制城市建设下垫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降雨量与年均降雨总量的比值。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