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用地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