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反映公众文化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和有公众、第三方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补贴或者奖励的依据,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