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四章 社会力量参与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促进其规范有序发展。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