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等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人员,保障公共文化活动和公共文化设施的安全。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