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等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人员,保障公共文化活动和公共文化设施的安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