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综合利用和治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治理方案,采取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配套设施、依法有计划搬迁或者拆除、关闭畜禽养殖场所等措施,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