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综合利用和治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方案,鼓励、支持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以及建设相关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