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确因抢险需要砍伐、迁移、修剪树木或者挖掘、占用绿地的,抢险单位可以先行处理,但应当在抢险后四十八小时内向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依法补办有关手续。

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