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细河保护条例第十七条已修改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细河巡查保洁机制,巡查河道淤积、侵占和水土保持情况;对河面漂浮物、河道垃圾、有害藻类进行清理和无害化处理。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