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研究涉及湿地保护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湿地保护的问题。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