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各级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保障各类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采购条件设置上,对不同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