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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市绿化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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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有效
乡(镇、街道、矿区)规划区的绿化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
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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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