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