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章 监测、预报和预警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与灾害性天气监测有关的单位,对灾害性天气或者气象灾害实施联合监测,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及时提供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6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