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章 预防措施和设施保护第十九条有效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防雷检测。从事电力通讯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当取得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国务院电力主管部门共同颁发的资质证;从事通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当取得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国务院通信主管部门共同颁发的资质证。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6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