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