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一条有效为加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自身建设,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常委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守则。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2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