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中小产能矿山开采企业集中的区域在编制矿区环境治理规划时,应当统筹部署矿山开采企业的排土场、临时排矸场和道路建设,实施矿区环境集中连片治理。

严格控制矿山企业产能和露天剥离施工规模。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