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会商协作机制,推动跨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合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