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工业污染防治第二十一条有效工业炉窑应当采用封闭、密闭或者集气罩等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物料落料点应当配备集气罩和除尘设施,或者采取喷雾等抑尘措施。粉状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措施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真空罐车等方式输送。块状物料应当采取入棚入仓或者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储存及封闭输送等有效抑尘措施。大宗物料应当通过铁路、管道或者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确需汽车运输的应当封闭车厢或者遮盖严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