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工业污染防治第十八条有效鼓励工业园区实施煤改气或者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推进余热余压梯级利用,建设生产用热热源以及热网,推广集中供热和制冷,淘汰分散锅炉。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